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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实施了近14年的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将于7月1日被新版法规所替代,昨天记者比较发现,由于正在实行的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在条款设置上比建设部的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更加细致,而且具体罚则和上述办法基本一致,因此下月新规实施后几乎不会对市民生活产生影响。
和已经实施了近14年的旧版规章相比,建设部最新版的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首次明确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运营处置企业的各项资质,值得关注的是,新办法还对多项违规行为出台了具体的罚款数额,如随意倾倒、抛洒、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,可最高被处200元的罚款等。
目前本市在市容环卫的日常管理中主要依据的是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在具体的条款设置上,上海的地方规定比建设部新规更加细致。比如:针对个人乱倒垃圾、污水、粪便的违规现象,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早在2003年就已经规定了“处两百元以下罚款”;此外针对市民随地吐痰、便溺等行为也制订了具体的罚则。
正因为上海的地方性法规已经涵盖了包括城市生活垃圾、废弃物、市容、违章搭建等在内的多项管理内容,而且在具体的细则上和新版的建设部规章没有抵触,因此,7月1日新版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实行后,除了可能会对本市现有规模较小的生活垃圾运营企业有部分触动外,几乎不会对普通市民的生活产生影响。 (记者罗剑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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