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业内动态 | 合作媒体 | 购房指南 | 政策法规 |
 您的位置:首页 > 房产资讯 > 政策法规 > 正文 人气 字体【  
盐城市三部门把关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

http://www.0418f.com 2007年06月05日 来源:人民网-《江南时报》

  记者昨天从盐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,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限额以下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,该市建设、规划、房产三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限额以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》,对建筑工程从设计、开工到竣工都做出一系列的要求,严格把关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。

  通知要求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建筑等限额以下工程,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批准手续后,应当提供保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有关资料,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开工申请,并办理质量、安全备案手续,未办理开工申请及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,将严禁擅自开工。

 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,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,以及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。此外,设计单位须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,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,项目负责人应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和措施,配备专职质监员、安全员,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,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,并及时、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。 (记者 吴昊天)
 
     《江南时报》 ( 2007-06-05 第20版 )



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 ..:相关链接:..
 无相关信息
 
声明:本网站所发布的新房、二手房、出租房的价格等信息仅供网友参考,真实信息要以发布者的资料为准。
| About us | 网站律师 | 联系方法 | 意见与建议 | 招聘信息 |
版权所有©2004-2008 阜新房产网 监制:阿拉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辽ICP备05004888号